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和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>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鲁环函【2016】793号)文件要求,我公司于今年6月开始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现将公司环境信息向社会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淄博华澳化工有限公司信息简表
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名称: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
审核师:孟鹏超、许浩
企业名称:淄博华澳化工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:有机化学原料制造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:黄鹏
区县:张店区
地址及邮政编码:张店区良乡工业园东
邮政编码:255071
电话及传真:0533-2091869
联系人:黄鹏13808942247
主要产品生产能力:糠醇3000吨/年、四氢糠醇500吨/年
主要原料:糠醛、氢气
主要生产设备:反应塔(釜)、氢压机、配料罐、分离器、注料泵、真空泵、蒸馏釜、接收釜、冷凝器
防治污染的主要设施:光离复合废气治理设施
年末职工总数:26 技术人员总数:4
企业固定资产总值: 1034万 年总利税:1037万
建厂日期:2003年12月6日 投产日期:2004年6月11日
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和竣工环保验收情况:
年产3000吨糠醇项目于2004年10月10日取得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》【编号:083(2003)】;年产500吨四氢糠醇项目于2005年12月8日取得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》【编号:083(2003)】
清洁生产审核依据及名单下达文号:淄环函[2020]76号
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和排放标准:
废水排放执行标准: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
废气排放执行标准: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
噪声执行标准: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标准
固体废物执行标准: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及其修改单
特征污染物:糠醛、糠醇、四氢糠醇(以非甲烷总烃计)
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情况:
2019年度公司共产生危险废物废催化剂(HW50)20吨,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(SD20193703500338-0339转移10吨,接收单位为:尉氏县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;2019年12月15日(SD20193703500806)转移10吨(SD20193703500338-0339)转移,接收单位为: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。
废活性炭(光离复合废气治理设施,危废间暂存)